日前再現劇場團長黃民安,因高膽固醇血症,造成心因性休克猝死,令人不捨。憾事的發生,也喚起藝文工作者,對日常的超額工時,與長期疲勞,所間接造成職業災害的憂傷。
(藝術工作者 Fangas Nayaw (陳彥斌) 阿美族:
我們無時無刻都在想,要怎麼製作,而不是上了電腦,才算工作的這個領域,所以其實超額超時,是在藝術工作者裡面,很常發生的現象,因為我們平均的工作量,是一天要到16個小時)
根據台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2019年的調查,表演藝術工作者有66%,每周工時超過49小時以上。尤其是從事藝文工作,大多是自行作業者,薪資不定,生活費與保費支付也成了負擔。
(藝術工作者 Fangas Nayaw(陳彥斌) 阿美族:
大概平均都要花,6個月到1年之間,才能做出一個作品,可是往往在薪資上面的配合,跟調度甚至在保險上面,他是沒有辦法有這樣的給付)
這份調查結果,反應了當前劇場工作的嚴峻。
(台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祕書長 謝毅宏:
大部分的劇場工作者,都是沒有雇主的自行作業者,這方面的保障就需要文化部,透過文化藝術獎助條例裡面,去協助藝文工作者,加入這個職業災害的,保障體系)
台北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認為,文化部應透過法規制定,協助他們加入社會保險,或規定工資、工時與強度,確保勞動權益。
(文化部次長 蕭宗煌:
在整個勞動權益保障方面的話,是問題比較多,所以文化部在新修訂的,文化藝術獎助條例裡面,然後有特別的條例,針對勞動權益的保障,然後針對職安安全的部分,我們有相關的條文)
文化部強調,目前立法院審議中的,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修正草案,已納入藝文工作者,職安保險及勞動權益相關條文。力拼在今年立法院會期通過草案,並訂定相關子法,進一步落實多元勞動權益條件的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