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/03/07
記者
Kacaw·Mayaw(周浩伊)/許家榮 台北市

新版性平三法將上路 民團:制度落實是重點


去年國內掀起#MeToo 運動風潮,不少人在社群平台揭露自己的遭遇,政府終於著手修正性平三法,包含性騷擾防治法、性別平等工作法、以及公布超過23年的性別平等教育法。不過,民團也指出,從受害者經驗中,看見仍有不足之處,尤其是職場性騷擾缺乏正式的性騷擾受害者支持系統,導致求助困難,其中據勞動部調查顯示,職場性騷擾黑數更是超過七成。


(勵馨基金會副執行長 王淑芬
那性工法是多少申訴案量,基本上是沒有的,那有的只有兩造的當事人,對於雇主端他們在處理性騷擾的,一個防治跟處遇措施裡面,有一些爭議 有一些不平 有一些不當,對主管機關提出對雇主的申訴,每年大概500多件。)


(馨基金會執行長 王玥好:
台灣的企業大概百分之95以下,是10人以下的組織,對於大組織 他們大概有,專門的人資的單位 還可以有一個,專責的人力 去加強(性平教育)訓練,但是多數小組織的話,一旦發生這樣的事情 等於,幾乎就是雇主要 校長兼撞鐘。)

看見國內職場申訴困境,尤其小企業沒有足夠量能處理性平事件,顯示政策預算量能仍顯不足。根據勵馨基金會統計,去年性平求助諮詢達913件,其中性侵害將近4成,而一般以及職場性騷擾各有2成多,其餘則為跟蹤及數位性暴力。但民團也指出,降低性騷擾受害者的三大重點,包含調查過程應具備"創(ㄔㄨㄤ)傷知情"的環境,並提供以受害者主體的社工服務、以及針對行為人措施,應引入修復與輔導觀點,加強行為人身體界限、性別相關知能。


(勵馨基金會多歧中心督導 陳鶴勳:
他內在的創傷 跟外在的壓力,會讓他的身心狀況越來越差,疊加在一起 就會變成是,很難說請楚他的狀況,或者是他走進申訴的時候,會覺得這環境很難讓他信任。)

民團也指出,雖然已修性平三法,但期盼以"未經同意"取代"違反意願",來強調當事人的主體性,讓問題回到行為人,並建議簡化申訴時效,避免受害者及吹哨者,遭相對人濫訴的議題。


(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副執行長 李明侞:
我們的司法人員 我們的檢察官,能不能謹慎地看待起訴的動作,如果真的被起訴了之後 到法庭裡頭,在損害賠償的訴訟過程中,法院可以在審酌公共利益,以及名譽權的保障上面,充分地 可以謹慎 也有性平意識,來處理這些案件。)

修正後的性平三法,即將在3月8號婦女節上路,民團期盼能提升受害者的服務資源、提供正向支持、以及具有性別友善的處遇人員,避免受到造成的系統性傷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