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/10/05
記者
綜合報導 台北市

國民參審制112年實施 辯論攻防挑戰多

回到國內,台灣在今年七月通過了國民法官法,未來年滿23歲的國民、都會有機會被抽選、當國民法官、參與刑事審判,預計在民國112年正式實施。接下來我們要透過模擬法庭,帶您一起了解,這個新的制度、在法庭上,對檢察官和律師的辯護攻防上,將會帶來哪些挑戰。

(模擬法庭檢察官展示證據:
第一個是,這是從被告作案時作案的兇刀。)

這次模擬法庭所模擬的案件,是王姓被告因故刺傷陳姓鄰居的案件。檢方在法庭上展示各種證據試圖證明被告有殺人意圖。而在審判之前,所有法官都沒有看過相關卷證,這也是國民參與審判與傳統審判最大的不同。

(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 廖先志:
我們現在刑事審判,我們起訴的時候是卷證併送給法院的,但將來以後,這個卷證就不併送,也就是由公訴檢察官在法庭中,才會把卷證把他表現出來。)

為了避免偏見,國民參與審判的案件,法官要到法庭上才能看到檢辯雙方所提出的證據。這個重大改變使得檢方從偵查開始就面臨艱鉅挑戰。

(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 廖先志
將來我們為了要把這整個犯罪事實,重新呈現給國民法官知道的時候,國民法官因為沒有去過現場,他也沒有看過卷,所以他如果要能夠從表述中了解現場的話,當時這個現場所有的動線、背景可能都要收集的非常清楚,這是將來從第一線就要開始做的。)

卷證不併送的審理方式,將大幅挑戰檢方證據鞏固能力,而如何讓國民法官聽得懂專業的法律概念,在未來也將是檢辯雙方共同的考驗。

(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 廖先志
我就用三句話來表達,公訴檢察官的責任就是要說得好,說得巧,說得通。)

(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聯會秘書長 郭清寶:
避免預斷的情況之下,你律師如何在這樣子一個審理案件當中,特別這種重大刑事案件當中,能夠用淺白的方式讓法官,讓九位法官包括職業法官,跟國民法官對於事實認定能夠很快清楚,因為畢竟國民法官不是法律專業嘛。)

(模擬法庭國民法官提問:
我們國民法官,誰要先問,好,那請我們國民法官五號。)

國民法官不但審判過程中可以提問,在終局評議中,也與職業法官一起做出判決。是一種合審合判,傾向參審制的設計。法案通過後,司法院積極開辦各種講座及模擬法庭向民間進行宣導,期盼不同背景、不同生活經驗的國民,未來對司法審判的參與,可以更順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