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/03/09
記者
綜合報導

原民狩獵權釋憲案 今召開言詞辯論庭

原住民族社會各界關注焦點!今天(9)司法院大法官,針對原住民族狩獵釋憲案,召開言詞辯論庭,這是中華民國司法史上,第一次由最高法院主動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釋憲的案子。

其中也代表了兩層意義,第一個就是:原住民族文化本身,經常跟國家法律系統的格格不入,也就是說過去的國家法令,是缺少原住民族的文化角度跟觀點。才讓這麼多的原住民獵人,背上狩獵汙名,甚至承受牢獄之災。另外一項意義,則是面對持有"槍械管制心態"的警政系統,跟社會輿論壓力,國家應擔負起溝通的責任。

而這一次的主要的爭點有三大項:第一個是"我國憲法是否保障原住民族狩獵文化權?"第二個爭點則是,原住民族狩獵文化權的主張,如何跟憲法所規定的環境與生態保護相平衡?而野生動物保育,是否屬於憲法位階的保護法益?第三點,則是針對原住民製造自製獵槍、魚槍是可以免除刑罰,但只僅限於自製獵槍跟魚槍,會不會有違憲疑慮?

當中有不少團體踴躍提出意見書,也強調不管是從族群性、人格發展自由、信仰自由、財產權,到生存權等內涵,都可以透過憲法跟增修條文中,保障人民的基本權益,有許多連結,成為一個具有多重面向的複合是基本權益,也就是說,不少團體都認為,我國憲法確實有保障原住民族的狩獵文化權。至於其他的爭點討論內容,也都會在今天的系列報導中,會有更詳細的分析內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