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/12/20
記者
Husung/Cemedas/Iku/puljaljuyan 桃園中壢

貨運駕駛遭拖欠薪資 訴諸法律與企業交涉

年關將近,正是貨運業最忙碌時刻,由族人建立的一家大貨車靠行企業社,因貨運公司業主,拖欠薪資款項,加上要解除合約,造成族人經濟負擔,目前雙方仍在持續交涉中,希望能和平處裡。

年關將近,正是貨運業最忙碌時刻,桃園中壢一間族人,以靠行經營型態成立的大貨車外包商,與合作的貨運公司發生薪資拖欠問題。族人廠商只希望貨運公司盡速還款,但是對方一拖再拖,還直指司機個人行為影響公司名譽為由,口頭提前解約,解僱司機的同時,還取消族人所經營的大貨車企業社靠行。族人表示尊重對方決定,但至今遲遲未見對方交付過戶資料,導致他們營業的車輛無法移轉行號,陷入沒有靠行,而無法工作窘境。

(大貨車靠行外包商負責人 Kacaw 阿美族:
一直拖一直拖也不行,所以我一直積極催他們,寄存證信函給他們,你們要在時間內,把東西資料交給我,甚至連解約書,就是要一起簽,這樣我才有辦法去做,其他後續的工作)

對此,12月14號當天,族人已向貨運公司,寄出存證信函,訴諸法律途徑,要求對方盡速完成車輛過戶的相關文件辦理,並支付族人薪資等,對於貨運公司開出的協議內容,族人抱持質疑態度。

(大貨車靠行外包商負責人之親友 Miciyang honay 阿美族:
公司要解除合約,要付我們違約金,還要付我們過戶費,但是他們不接受這些東西,反而要我們付那個,就是過戶的費用)

為此,律師建議族人可依照商品運送契約書,及民法660條依據,在兩年時效內,主張對方支付9月26號至10月25號應付款項。

(律師 王文範:
我們這個契約,比較像是承攬運送,依照民法660條也可以,所以說主要可以依照,商品運送的第6條,跟民法660條去跟他請求)

貨運公司接獲記者致電採訪時表示,目前暫不回應,交由律師全程處理,強調一切依法行政,也盼此案和平落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