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議會,最近是針對了《新北市保障原住民族就業自治條例》修正案進行審查。而原民局預計要刪掉當中族人進用的性別比例規定,因為有機關反映這項規定、是讓他們在徵用「原民」員工上遇到了困境,導致進用族人的比例不符規定,對此有議員也提出了不同的看法。但是在審查時的用詞,卻涉及族群、性別刻板印象,引發爭議。
(新北市議員 李余典:
為什麼一些原住民那些男性都喝酒,因為鬱卒找不到工作,因為你們沒有下鄉去說明。)
新北市議會法規審查委員會,審查《新北市保障原住民族就業自治條例》爆出意外插曲。議員李余典不滿原民局,要將市府相關單位進用原民員工時,規定的性別比例刪除,認為會損害原民男性工作權益。不過在發言時,以飲酒、男性不好管理等刻板印象舉例,引發爭議。
(新北市原民局長 Siku Yaway (林瑋茜) 泰雅族:
我認為民進黨自詡為一個進步的政黨,但是到現在還有議員是以這樣子的方式來看待我們的族人,甚至裡面是有刻板印象,或者是一些不適當的言論,還有男女性別的歧視,那我覺得這部分實在是不樂見。)
(新北市議員 李余典:
這個是在討論,有些是在我們法規委員,每個人有他的立場,每個人有他的想法,所以說有時候在口語上會不當的言詞,但那只是一個過渡期因為總之要維持最重要的要公平。)
李余典承認言詞有失,但究竟是要怎樣公平?回頭看討論熱烈的自治條例,裡頭寫到依規定進用原住民人數達三人以上,當中無論男女的比例都不得少於1/3。但原民局收到有機關反映,原本進用的三位族人中有兩女一男,若要徵第四位族人,依原規定就只能是男生,但這同時也影響族人工作權益。
(新北市原民局長 Siku Yaway (林瑋茜) 泰雅族:
其實你在徵人的啟示裡面,你不能夠去限定你要徵的這位是男性還是女性,就變成它(進用單位),沒有辦法去保證我一定進用的到男性,那變成說它沒有辦法進用的話,也沒有辦法進用我們這位族人,最後就用(繳)代金的方式去處理。)
最終原本有的工作職缺,卻因此沒了。原民局長表示為了符合進用原民並保障族人就業,提案刪除性別比例規定,改以注重性別工作權平等字樣提醒。但議員李余典質疑,這樣是便宜行事,指出市府等機關在原民男女進用的人數就有差距,刪掉規定恐怕將差距擴大。
(新北市議員 李余典:
因為(市府等機關原民員工)男跟女的差就差80個,你現在有把它(性別比)取消,變未來可能是男的剩150(位),女的變成300多(位),那更糟糕,所以我是為了原住民男性的就業權利,維持原來那個條例 。)
李余典認為市府機關求才應更加積極,但原民局強調該條例著重族人就業權益保障,若按照原規定,各機關所碰到的窘境,反倒不利族人就業。最終雙方無法達成共識,條例是送大會審查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