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揚大火之後,促進消防相關權益的修法議程、以及記者會,陸續在立法院召開,今天(19)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上,立委提到警察跟消防在台灣,都共同面對相同問題,職務範圍包山包海,任務複雜程度也高,要落實依法行政困難度高,更再次談警消合併升格的可能性,在場的民間團體,對此也提出不同意見。
明揚大火事故,燒出不少消防問題,更促使立院在新會期,力拼通過相關法案修法,保障消防人員的權益。19號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,談及國內警消權益,邀請相關單位和專家學者舉辦公聽會,立委指出警察應要有法律授權才有執法依據,但台灣執法的消防和警察並非如此,任務複雜又包山包海。
(國民黨立委 游毓蘭:
你如果要警察(任務)包山包海,美國在911之後立刻,整合了22個部會,把它變成國土安全部,除了國防部之外第二大的部會,你不要讓警察跟消防,永遠都像個小媳婦一樣)
然而擁有25年警務背景,現任反觀台灣公共治理協會理事石明謹,提出不同意見,認為若將警消整合升格為國土安全部或是警政總署時,警察業務的範圍恐怕更難以界定。
(反觀台灣公共治理協會理事 石明謹:
很可能它將來就是名正言順,所有的移民 消防 所有國安,跟這裡面所有的組織,相關的東西他可能都會,要求警察協助,但是其實它可以設置,類似像一個國家防災中心一樣,它在重大案件或是重大時刻,它做一個橫向聯繫)
警消整合升格不是行不通,而是要業務劃分明確。不過回頭來看,現行的警察法要如何修法來減輕負擔?警政署書面報告中提出,在行政程序法中,將相關涉及協辦業務部分的法律或法規命令,予以刪除。
(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 陳永利:
行政協助的問題,這一部分也是我們非常關注,我們也持續希望能夠簡化(業務),雖然我們已經有訂定相關,簡化規定所以這次在,警察法修訂裡面,我們也希望把這個也列進去)
另外,警政署也提到,過去配合中央政府組織改造,從103年施行之今的"內政部警政署組織法"草案,警政署機關組設的定位和名稱,是由現行中央政府組織改造既定政策,未來是否調整,將配合政府政策審慎研議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