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拒被納入平埔身分法!花蓮噶瑪蘭族人籲中央修法保障權益
  • 記者 Pema Lhamo編輯

    「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」經總統府在114年10月23日公布施行後,平埔族群的族人終於回到原住民的大家庭。但花蓮的噶瑪蘭族仍努力尋求救濟,噶瑪蘭族女婿楊功明表示,噶瑪蘭族早在2002年就由行政院核定為台灣原住民第11族,不應讓當年錯過登記的族人改以平埔原住民身分法登記入籍,因平埔原住民不納入「原住民基本法」保障,將嚴重影響族人權益!

    噶瑪蘭族親不滿地說,原民會今年8月曾以賽夏族為例,住在平地的苗栗南庄鄉、獅潭鄉的賽夏族是平地原住民,新竹五峰鄉的賽夏人是山地原住民,「同一民族擁有不同身分別本來就是現行法制常態」,但以此為例犯了根本性的謬誤,因平地、山地原住民即使身分不同,卻仍在原住民基本法保障範圍內,反觀平埔原住民卻沒有納入原基法保護傘,他們認為這對族人權益有重大的影響。

    已故噶瑪蘭族耆老偕萬來的女婿楊功明說,希望政府將噶瑪蘭族的身分問題,回歸「原住民身分法」來解決,而不是使用新的平埔原住民身分法處理,因為噶瑪蘭族早在23年前就是官方認定的第11族,與目前才要申請納入平埔原住民的族人是不同情況,將使同一個噶瑪蘭族「同族不同命」,因為法律地位不同,發生權利落差及族群分裂,如政府因為行政管理統計、資源分配不均等考量,仍可透過行政技術配套逐步解決問題,希望原民會不要再漠視噶瑪蘭族人的權益,積極提供協助並從寬從速認定。

    (照片取自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資料照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