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/01/31
記者
Yaway(李玲玲)/Iku Lo'oh (張治平)/許家榮  台北市

立院通過原民身分法修正草案 供子女補救措施

立法院第十屆第二會期1月31號結束,這個會期三讀通過了"原住民身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",其中特別針對因"父母還來不及取得原住民身分而死亡",提供死亡者子女重新取得原民身分的補救措施,並已在近日由總統公布。 

(民眾 唐小姐 太魯閣族:
以前爸媽他們在結婚的時候,那時候可能一些規定,就是原住民嫁給漢人,她其實要拋棄原住民身分,所以我以前小時候,有在戶口名簿上面,有看到拋棄原住民身分這幾個字)

但其實早在民國90年原住民身分法公布後,讓喪失原民身分的父母可以恢復原住民身分。而唐小姐的母親在民國93年往生,生前卻沒有去恢復,而導致唐小姐現在無法從母姓主張,來恢復取得原住民身分。

(國民黨立法委員 Sra Kacaw (鄭天財) 阿美族:
但是因為(當時)宣導不足,所以我們這次修法,主要解決的其中一個,就是這個部分)

這次的修法放寬,讓死亡者子女在修法後兩年內,只要申請取用原住民傳統名字,就可以取得原住民身分。另外,因過去族人辦理原住民身分得喪變更的申請登記,都必須回到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辦理,為了便利族人申辦,這次修法也放寬限制,族人只要到任一戶政事務所就能提出申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