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/04/26
記者
Siku (林瑋茜) / Iku Lo'oh (張治平) 立法院

"太空發展法"納原權無共識 28號將再審

我國第一部太空法規立法,邁出一大步,26號立法院教文委員會逐條審查「太空發展法」草案,經過一上午初審,主管機關確定是科技部,至於和原住民族權益相關的條文,有立委認為,與其放在第八條做原則性宣示,不如放在第十二條涉及到發射場域時,給予明確保障。

(民進黨立法委員 鍾佳濱:
太空中掉下來的載具的破片,掉在原住民(族)地區,跟不是原住民(族)地區,那適用的法條是第八條,還是我們本法的其他條文,這個會使得整個太空發展法,在適用的範圍內不夠明確,所以我是建議,不如放在第十二條。)

(民進黨立法委員 Saidhai Tahovecahe (伍麗華) 魯凱族:
一定要先跟在地居民說明溝通,踐行這個民眾參與機制,至少希望能夠在相關的子法中,希望能夠明訂這個部分。)

但也有立委指出,不僅是發射場域需保障原住民族權益,許多面向都應該納入,並寫入母法法條。

(無黨籍立法委員 Giwas Ali (高金素梅) 泰雅族:
如果我們在所謂的太空法裡面,沒有明確地保障講到,原住民的問題的話,那就會違反蔡英文總統,跟原住民族道歉。)

(民進黨立法委員 蘇巧慧:
我的版本也把原住民事務的保障,有放進法條裡面,這就是在第八條,它的文字是以,應以依原住民族基本法來列了,這所有項目等同於都被規範在內,甚至不只諮商權。)

立委們當下沒有共識,主席裁示先由科技部整合成一條符合各立委意見的條文,保留到28號禮拜三時,再進一步審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