坐落於林務局屏東事業區第19林班地內的舊大武(kalabuwanane)部落,霧台鄉公所從106年開始,曾進行傳統遺址跟生態資源的維護計畫,希望透過辦理補辦土地增劃編,將林班地改為大武部落的傳統領域,經過中央各部會、屏東縣政府以及霧台鄉公所多年來的努力,大武部落族人近日終於取得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狀,是原住民族人取回"祖居地"土地權利的全國首例。
大武村長代表61位的族人,接下倫原段43-1、43-2、44-1地號的舊大武部落土地權狀,面積2.3公頃的土地,將由61位族人共同持分。
61位大武部落族人接續上台,收下代表祖居地石板家屋土地的石板屋模型後,臉上都難掩內心喜悅。
(大武部落居民 麥雍正 魯凱族:
舊大武我們本來以前祖先住在(的)地方,雖然它在這個過程當中它變成國家的,可是我們現在再申請下來,變成又拿回來屬於我們真正自己的,這個我們整個部落,都是舉目都很開心的一件事)
(大武部落居民 柯海燕 魯凱族:
遷村的時候,那個(舊大武)就成為我們林務局的土地,一直到111年的時候,還是成為我們真正我們的土地收回來)
大武部落族人自1944年(民國三十三年)集體搬遷至大武部落現址後,祖居地舊大武部落後續被劃為林務局林班地,多年前大武部落族人在取得共識後,提出取得土地權利的訴求,透過原民會、林務局、屏縣府以及霧台鄉公所的多次協商,將近4年時間完成所有的行政程序,成為取回"祖居地"土地權利的全國首例。
(霧台鄉長 杜正吉 魯凱族:
希望這件事成就之後,許許多多原住民部落的遺址,可依照我們現在已經走過的行政程序,一件一件地收回來)
(民進黨立法委員 Saidhai Tahovecahe (伍麗華) 魯凱族:
在未來我們也希望能夠,透過法令的增修編,也就是將現在的原保地的開發辦法,將它提升為原保地條例的位階,目前行政院已經通過這個草案的版本,將送進立法院一起地來做討論,原住民土地部分的權利回復,未來將會有一個更大的進展)
大武部落族人特別設宴,以辦喜事的心情來慶祝。立委伍麗華進一步表示,希望未來能提升"原住民保留地管理開發辦法"的法律位階,修訂成"原住民族保留地管理利用條例",將"災害遷居所需土地、傳統慣俗祭儀所需用地、舊部落祖居地遺址等公有土地,得以報請行政院核定增劃編,落實原住民族的土地正義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