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/05/07
記者
Ciwas Yamai (蔣淮薇) / puljaljuyan (李耀維) 整理報導

眾所矚目 原民狩獵釋憲案預計今下午解釋出爐!

眾所矚目的原住民族狩獵釋憲案,7號下午4點在憲法法庭宣示解釋。此案不僅是台灣司法史上,第一次由最高法院主動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釋憲,更是原住民族案件中,有史以來第一次,進入釋憲程序;被外界視為,這是國家從憲法高度,重新檢視現行法律,適用在原住民族傳統慣習、文化上的合宜性。

(花蓮律師公會理事長 許正次 阿美族:
這一次釋憲是整個原住民文化,在憲法體制裡面的一次大辯論,所以意思說,整個原住民文化到底在憲法裡面保障的一些內涵、程度、範圍,現在國家法治裡面對原住民的一些傳統文化的一些衝突的部分,藉由憲法的高度去解決。)

也就是說,這次不只關乎釋憲個案的判決走向,更是一次難得機會,高度檢視現行法律規範,是否違反"憲法"保障的基本人權。因此可以觀察,這次釋憲結果,大法官是否承認原住民族狩獵文化權,為憲法保障內容?另外規範著原民獵人只能使用自製獵槍的"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",以及約束著原民傳統狩獵行為與生態保育間平衡的"野生動物保育法"部分條文,是否違憲?

(東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Awi Mona (蔡志偉) 賽德克族:
今天原住民族狩獵這件事情,作為一個文化權的行使方式,國家要用什麼樣的一種方式,去做一種調控,或管制,或管理,就是我們今天的癥結點包含你的狩獵對象可不可以包含保育類,你的狩獵工具可不可以讓我們的獵槍,能夠跳脫所謂自製獵槍的概念。)

至於釋憲結果,大法官將可能針對不同爭點,給出"合憲"或"違憲"幾種可能,像是合憲中,又區分為:認同現行法律沒有疑義的"單純性合憲",或者是"警告性解釋",意思是法律雖然沒有違憲,但大法官亮起橘燈,警示法規未來恐達到違憲之虞。如果當法律被宣告違憲時,則分為立即失效、定期失效和溯及失效等3種可能。無論是以哪種失效時間點宣告違憲,後續都會要求立法者或主管機關,進行法律配套修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