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蓮縣議會近期召開臨時會,審議花蓮縣府66件提案,其中"花蓮縣礦石開採景觀維護特別稅自治條例"草案的稅率及動支項目,再度引發議員關注,甚至在程序會中退回草案。
(花蓮縣議員 楊華美:
上一次的會期蔡前副縣長提出來說全部都用在社福是這樣嗎,後來財政處劉處長說其實是統支統用,到底是要用社福來胡謅,還是要用統支統用一言避之,這件事情要說清楚啊,政策 政府他其實要有誠信,要有原則嘛)
(花蓮縣議員 笛布斯‧顗賚 阿美族:
稅率是可以討論的我們沒有反對礦石稅,但是稅率的部分大家一起來承擔這個責任,我也提醒縣府這10億的分配如何的分配,你要清楚地告知所有的花蓮縣民)
議長張峻指出,花蓮縣礦石稅自2016年起從10元調升到70元因漲幅太大,導致福安礦業公司不服而提起行政訴訟,後續最高行政法院在今年2月判定敗訴,但縣府卻提起再審和大法官釋憲,擔心未來萬一縣府再度敗訴必須償還超收金額1百多億,恐將債留子孫,才會退回現行版本草案,府會關係一度緊張。
(花蓮縣政府代理秘書長 張逸華:
稅法本身無罪是稅率出問題,所以應該是實質審查稅率怎麼會在程序會就不審自治條例,決議是什麼,決定可以說目前花蓮縣政府跟業者就稅率問題,目前有幾件官司都是失敗,所以議會覺得不宜70塊,議會應該通過13塊,請花蓮縣政府就13塊去開徵啊)
(花蓮縣議會議長 張峻:
等到大法官解釋以後這個就變成不當得利,不當得利是所有的業者,你沒有爭取自己權益沒有要返還的,縣政府還是要主動返還,所以這個1百多億縣政府要怎麼還,到時侯7年以後縣政府會破產)
對此,議會強調從未反對徵收礦石稅,但縣府必須重送修正版本,就會加開臨時會審議。而未來徵收稅率如何解套,議會縣府仍各持己見,短時間內很難達成共識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