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院5月30號三讀通過《公務員服務法》修正草案,對於公務員服勤義務跟適用對象,全面檢討並加以修正。但針對健康工時、合理補償的基層團體訴求,沒有被納入,工時改革聯盟表示不滿意。有學者建議主管機關應制定符合大法官框架規範要求,並聽取基層聲音。
(立法院副院長 蔡其昌:
三讀條文已宣讀完畢,請問院會有無文字修正?沒有文字修正,決議公務員服務法修正通過。)
立法院三讀通過公務員服務法修正草案,全面檢討並修正公務員服勤義務、兼職限制跟適用對象等規定。銓敘部指出這次修法主要是為了因應,108年11月29號公布的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,就公務員服務法應於3年內,針對業務性質特殊機關所屬公務人員勤休方式,設定符合憲法服公職及健康權保障意旨的框架性規範。工時改革聯盟認為這次修法結果在法律層次上,補正授權法規,但仍未納入健康工時、合理補償的基層團體訴求,將持續要求基層參與,制定相關工時原則跟監督機制。
(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監事 Dumas Temu(黃約農) 泰雅族:
包括我們這一些工時的法律上面的基礎跟行政上面的原則,儘量去蒐集基層公務人員或是基層員警的意見,然後希望能夠有機會跟行政單位來進行討論。)
有學者指出修法之後顯然是想透過授權,把戰場拉到下一階段公務員服務法修正內容,也就是針對各類輪班輪休人員勤休規範,由相關權責機關制定,連續休息時間下限及延長辦公時數上限等規定。學者建議參考其他國家的排班方法、人員數量與勤務內容,絕不能維持現狀,能否制定符合大法官框架規範要求,將是下一階段重點。
(電訪 政大法學院副教授 林佳和:
我覺得未來可能要面對這個問題,真正達到大法官在釋785號的要求,就是我們輪班制公務員,例如消防員他的健康權的問題,妥適地安排整個工作時間乃至於休息等等,不能在現有的工時模式繼續跟現在一樣。)
政大法學院副教授林佳和呼籲主管機關,應多聽取基層聲音,達成共識創造雙贏。工時改革聯盟也強調後續若行政機關跳票,預計發起下一波工時改革修法運動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