蘭嶼核廢料爭議30多年,遲遲沒有結果,原能會認定台電公司在蘭嶼核廢遷移計畫跳票,對於最終處置計畫時程沒有確實推動,六年前開罰台電一千萬元,隔年又以未訂明確計畫時程再開罰三千萬元,台電不服提起行政訴訟,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,一審判台電勝訴免罰,二審在今年五月,仍判台電勝訴,原能會認為與法院見解不同,會提出再審等候定奪。
長久以來難解的蘭嶼核廢遷移問題進度一再延宕,原能會認為台電公司未在105年3月底前提出最終處置場址,在同年8月依物管法開罰一千萬元,隔年原能會認為台電仍未依最終處置計畫時程確實推動,再加重開罰三千萬元,台電不服提出行政訴訟,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一、二審都判決台電勝訴,原能會表示與法院見解不同,提出再審等候定奪。
(原能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副局長 陳文泉:
所以我們原能會,在判決下來以後,已經在今年的五月,就該判決提起再審之訴,目前在等候定奪)
(台電公司專業總工程師兼發言人 吳進忠:
這個廠址的選定,就需要地方政府的同意,然後要能夠協助我們,主辦的機關就是經濟部,能夠辦理公投,然後如果有確定以後才能,確定這一個低放射廢棄物的,處置的這一個廠址,台電公司才有辦法去來執行)
台電表示核廢料的存在是一個既存事實,如果需要選定遷移廠址,必須透過全民、中央及地方共同解決 ,而對於蘭嶼的居民來說,抗爭30多年依然沒找到解答,非常無奈。
(蘭嶼反核自救會召集人 Shaman Fengayan (郭健平) 雅美(達悟)族:
你為什麼行政院,不責令一個小組,去處理整個沒有幾億,沒有幾千萬沒有多少錢的,一個遷廠預算,而來跟你底下的,原子(能)委員會提告台電 )
郭健平認為,政府沒有積極對遷移核廢有所作為,期盼尊重蘭嶼島民上的心聲,為全體達悟族人居住生活權益著想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