開車出遊,有一些交通條例還是要注意。去年(2022)一名駕駛因一次超2輛機車被檢舉,被處以1千2百元罰鍰。駕駛不服提起行政訴訟,但最後被法院判敗訴。
天氣晴朗,不少民眾開車出門透透氣,不過開車時得要留心一些交通條例,像是多數駕駛人可能不曉得,超車如果一次連超兩輛就會吃上罰單,可處1200元到2400元罰鍰。
(民眾:
有時候需要超車就超車,只是不能惡意超車啦。)
(民眾:
這個我覺得不大合理,超車是很正常的,因為你有時候龜速車在那邊,你不超車怎麼可以。)
依照道交條例第47條規定,除了不能連超兩輛車,行經彎道、陡坡、隧道也嚴禁超車,另外在學校、醫院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的地段也同樣禁止。有民眾去年(2022)開車一次超車2輛機車被檢舉,因為不服提起行政訴訟,但法院判他敗訴。
(新店分局交通分隊小隊長 徐瑞樟:
依違反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,第47條第一項第二款舉發裁處罰鍰新台幣1200元,並記違規點數1點。)
權責單位不常使用到的罰則,多數民眾也第一次聽到,學者認為應該要多加宣導,才不會開罰時出現爭議。
(電訪 消基會交通委員會召集人 李克聰:
主要是因為我們希望保持一個均勻的車流,然後可以增加我們的交通效率,很多民眾目前還不知道,這樣子新的規定,我們必須多加宣導。)
如果路上遇到龜速車,超車在所難免,學者表示重點還是駕駛人需要保持一定車速,避免造成他人超車機會,增加自己的風險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