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/10/23
記者
Ranaw Valjius/林柏宏 編譯

加拿大正式立法 平台須為新聞向媒體付費

鏡頭繼續留在加拿大,先前當地政府、是通過了一項"線上新聞法"的法案,主要的法條內容、是要求科技公司、為使用的新聞內容、向媒體機構付費。之所以會出現這各條例,也是因為當局看到了網路平台吸引了龐大流量,也賺進了高額廣告利潤,為了想從這些網路平台獲得部分的補貼,所以才會祭出這樣的策略,當然、消息一出,是遭到了兩大網路巨頭的抵制,目前話題也持續在延燒。

加拿大6月份通過《線上新聞法》(Online News Act,又稱 C-18 法案),要求科技公司必須為使用新聞內容向媒體機構付費。消息一出,遭到兩大網路巨頭Meta和Google抵制,宣布終止加拿大用戶瀏覽新聞內容的權限,引發熱烈討論。

(IndigiNews新聞記者 Anna Mckenzie :
有百分之43的觀眾,無法接收我們的新聞,因為Meta在Instagram和臉書,展開對線上新聞法的反擊,這真的很可怕,他們用各種方式噤聲新聞編輯室,就算發生嚴重野火,我們也無法讓觀眾知道消息)

社群平台全面封鎖新聞內容,直接威脅到加拿大獨立媒體的生存,包括在地的原住民族媒體。

(IndigiNews出版商 Eden Fineday:
我在保留區的親友 阿姨 表親 鄰居,即便是沒有血緣關係的部落族人,他們都在使用臉書,所以對我們而言 失去這個管道,真的很傷,尤其對原住民族造成更大的影響)

網路平台吸引龐大流量,也賺進高額廣告利潤,因此,加拿大立法目的就是要讓逐漸萎縮的媒體業,除了少量的廣告收益之外,也能從網路平台獲得部分補貼。

(Nunatsiaq News出版商 Michael Roberts:
尤其在過去五年,臉書和Google,他們利用市場主導地位,逐步侵吞加拿大各地的廣告收入)

(The Nation News Magazine總編輯 William Nicholls:
任何一家獨立原民新聞雜誌或報紙,我們獲得廣告和收入的市場有限,這樣的現況只會帶給我們額外負擔)

Meta和Google拒絕和新聞媒體分潤,可能擔心一旦在加拿大向媒體議價法規讓步,其他國家也將跟進、提出相同要求。

(加拿大新聞媒體協會理事長/執行長 Paul Deegan:
沒有一項立法是完美的,但在我們看來 這是好的立法,Google和Meta都對此表示擔憂,但我們想表達的是,在正規的程序下,讓我們共同找到解決方法)

預計2024年1月生效的《線上新聞法》,能否有更多談判空間,網路平台與新聞媒體的利潤分配以及依賴關係如何找到平衡,各國都在關注。

(加拿大/Montréal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