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一名張姓男子去年初因為情緒失控,虐打飼養的幼犬,導致小狗全身多處骨折、傷重無法自行進食。檢方起訴後,台中地方法院近期判決應拘役50天,併科罰金22萬元,全案可上訴。
小狗無助的眼神,虛弱地趴著等待救援,台中市張姓男子飼養幼犬,卻因為沒有定點大小便就情緒失控,對小狗拿菜籃丟、出腳踹,打到全身多處骨折,檢方依動保法起訴,台中地方法院判他拘役50天,併科罰金22萬元,全案可上訴,其他動物飼主認為判決太輕。
(民眾 劉小姐:
不應該這樣 牠就是一個生命,判這樣太... 因為那已經,覺得就是惡意的了,對,不可以這樣子,(所以您覺得太輕?)對,我覺得太輕了。)
(民眾 吳小姐:
盡量可以就是不要讓他們上訴,因為這種東西,好歹這也是一個生命,對啊,而且這種有暴力傾向的人,說真的,這樣真的判太輕了。)
檢方起訴指出,張男虐狗行徑誇張,經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派員到場稽查發現後,小狗才送醫救治,但仍因傷重導致無法自行進食,還需要加裝食道胃管,重要器官功能喪失。動保處表示,事情發生在去年1月,後來經過獸醫細心照護治療,小狗已被好心民眾領養。
(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處長 林儒良:
發現那隻幼犬受到了很大的傷害,所以我們才會依照動保法的部分,把這個案子移送司法機關去偵辦,當然後續,我們把牠送到後送醫院,醫治比較好的時候,就開放給民眾認養,目前牠應該在民眾的家裡面幸福的生活。)
動保處呼籲動物有生命權,民眾若有情緒問題應尋求合理管道協助,切莫發洩在動物身上,若有故意、情節重大者,接獲檢舉就會移送法辦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