苗栗泰安鄉圓墩部落,目前正有2個溫泉開發案,也鄰近斯瓦細格部落、砂埔鹿部落,然而過程中的諮商同意,並沒有將圓墩部落納入在關係部落當中,居民就感到相當憤慨,指出開發中的建地屬於圓墩部落的傳統領域,理應諮詢部落意見並取得同意,直指這樣的程序具有瑕疵。
苗栗泰安鄉圓墩部落對岸,目前正有2家國際級溫泉度假飯店進駐開發,包含鄰近斯瓦細格部落以及砂埔鹿部落,但在開發過程中,根據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第14條規定第一項,同意事項的座落地點與實施範圍,位於該部落區域範圍者;或是衍生影響,擴及至該部落之區域範圍者,都算是關係部落,不過,業者與政府部門沒有將圓墩部落納入關係部落當中,並且沒有諮詢居民的意見就徑行開發,引發居民質疑開發案的正當性。
(圓墩部落青年 Sayun na Siyat(盧奐妤) 泰雅族:
很莫名其妙,其實門牌來說,對面也是叫圓墩,所以照理來說他們也是應該要經過我們圓敦部落的,部落會議的諮商同意,可是他們完全沒有通知,就是他們整個程序,讓人覺得很沒有邏輯,但是政府還是給過。)
(法扶原民中心專職律師 馮鈺書:
但是在泰安鄉公所在這開發過程中,從來沒有通知過圓墩部落,然後也沒有取得圓墩部落的同意,那後續縣政府在核發開發許可的時候,也沒有去審查說,關於這個關係部落認定,諮商同意有沒有瑕疵,有沒有做這部分。)
對於關係部落認定爭議,縣府也表示相當重視部落的意見,將會同泰安鄉公所向部落族人進行協調溝通。
(苗栗縣政府原民處長 Maya Buyung(盧曉玲) 泰雅族:
所以未來,只要是族人有需要諮商同意的部分,不管是我們在任何的措施上,我們都非常重視跟部落溝通這一塊,那我們也會跟公所一起來合作。)
(泰安鄉長 陳吉基 泰雅族:
兩大飯店幾乎都在砂埔鹿部落,所以我們也希望大家能夠平心和氣,把部落會議裡面的相關關係也好,或者是主要部落也好,大家一起來釐清,希望原住民的權益不要受損。)
鄉長也呼籲業者,應對於部落諮商給予高度尊重。不過回頭來看,1999年苗栗縣成立泰安溫泉風景特定區,當中也包含圓墩部落,不過許多溫泉飯店並不在現今圓墩部落範圍,但卻是泰雅族汶水人曾經生活過的土地。部落耆老就指出,從長者的遷徙歷史、生活經驗當中,部落傳統領域的劃設有跡可循。
(汶水泰雅語族語老師 Tayax na Tuyaw(李福成) 泰雅族:
分別從南庄的鹿湖、 鹿場,Babuan para 就是雪見,然後還有新竹的茅圃下來,就跟我們頭目,我舅公Buyung Turay跟他商量說我們要來這個地方,是不是可以給我們一個地,就說斯瓦細格部落,就砂埔鹿就這樣。)
(圓墩部落會議主席 盧光明 泰雅族:
就是我們經過我們老人家、 耆老跟我們的小孩子,或者我們中生代都一直強調砂埔鹿部落,都是我們的傳統領域。)
對此,法扶律師就表示傳統領域部落公告當中,核定的區域範圍,與居民對部落土地的集體認知出現落差時,應先釐清影響範圍。
(法扶原民中心專職律師 馮鈺書:
原民會核定的部落公告,核定的鄰別跟(開發)基地的鄰別,是在原民會核定的公告鄰別上,所以他(業者)就這樣認定,他是不是影響的部落,但是他沒有去實際上,按照諮商辦法去調查傳統領域在哪,還有對部落實質上影響他(業者)沒有去做。)
(泰雅族知識研究中心計畫主持人 Daya (官大偉) 泰雅族:
可能在某一些的(傳領)調查資料裡面,沒有顯示出它跟河對岸土地(有)這樣的關聯性 ,從遷移的過程,土地使用的記憶,地名裡面反映出來的,過去跟這邊的居住、 耕作或者甚至是祭儀的地點都在這邊發生。)
過去傳統領域調查工程浩大,但部落數量、歷史脈絡不盡相同、甚至出現使用經驗的重疊,學者建議傳統領域的土地資料須要再增補。居民也殷殷期盼能公部門能正視部落歷史、生活經驗,讓圓墩部落溫泉開發爭議盡快落幕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