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勞動部長 許銘春:
性工法(性別平等工作法),雖然已經將育嬰留停的門檻,降為30天但民間,仍有更為彈性的期盼。)
想要在職場中,能夠安心生養,近年相關法令也進行修正,縮短留職停薪的門檻為30日,父母也可以同時或分別請領,各6個月的留職停薪津貼,而從110年到113年,男性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人數成長60%,看似促進男性參加育兒有一定成效,但是8號的衛環委員會上,立委認為,應該要思考提高女性的薪資水平。
(民進黨立法委員 Asenay Daliyalrep(陳瑩) 卑南族:
實際收入越高減少的就越多,所以一般收入有限的家庭,一般正常來講它就會,一定是由薪資比較低的那一方,優先考慮申請育嬰留職的津貼,統計起來看起來,似乎女性的比例都是比較高的。)
立委也提到,若父母雙方同時申請留職停薪津貼,也代表減少勞工力,缺工問題也就浮上檯面,後續重返職場的育兒環境也需要不斷檢視。
(勞動部條平司長 黃維琛:
留職停薪是可以進用,部份定期契約的替代人力。)
(國民黨立法委員 Sra Kacaw(鄭天財) 阿美族
尤其是缺工的年代,這個短期也沒有辦法,解決這個問題,所以這個政策,還是要做一個調整,怎麼樣有更放心,可以去托嬰然後他還可以,正常的工作。)
"彈性育嬰留職停薪",最慢在6月到年底開始試辦,試辦對象有經濟部、交通部等事業機構,也廣邀有意願的事業單位,在試辦期間希望雇主提供3次,至少5天的育嬰留職停薪,有困難可以再下修,若是有試辦單位想要訂更短的方案,例如以單日計算,後續也將依照試辦計畫的結果,調整出最適合台灣的方案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