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生能源的開發近年與原鄉土地息息相關,繼日前知本光電案傳出,縣府依約與廠商終止契約後。近日位在花蓮卓溪豐坪溪的水力發電開發爭議,也有了新進展。因為數度申請展延,且影響關係部落環境,使得周遭的太平及山里部落採取法律途徑,來維護土地權益。昨天(3)台北高等行等法院裁定,電廠在爭訟終結確定前,都不能動工。不過現在法院仍要判定,這案到底要不要執行部落諮商同意。
超過20年的花蓮豐坪溪水力發電開發案,影響太平、山里兩個關係部落的環境。而部落採取的法律途徑,如今有了新進展。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指出,在本案行政爭訟終結確定前,電廠只能停止執行。
(山里部落主席 劉天財 賽德克族:
(祖先)被日據時代趕到這裡來,唯一這一條溪跟梅園竹村一樣的風景,所以祖先才會定居在山里部落,今天世豐來這裡開發,那幾個年輕人及長輩,就說這一條溪不能斷,必須細水長流下去)
這件開發案大大影響兩部落的生存空間,其實從法院裁定就可以看出來。法官認為這項開發施工,有侵害族人傳統文化及自決權利的可能性,恐怕也會造成原民土地難以回復的損害,停工反而對電力需求等公益影響不大。而在施工尚未完竣前,都還是會對原民土地產生影響,認為開發案應該要符合原基法第21條,諮商同意流程。
(法扶原民中心專職律師 羅惠馨:
兩個部落其實都有一個最大的目標,就是希望爭取由部落,來做決定的權利,這個溪流跟他們的生活,還有文化非常的相關,希望由他們自己來決定說,這個開發案要不要繼續 )
基於這些理由,要求停工。但族人關注的"諮商同意程序",目前還是要等法院判定,才能確定是否執行,而這段期間開發商及經濟部,還有抗告的機會。
(法扶原民中心專職律師 羅惠馨:
但是我們是希望呼籲說經濟部,這個部分不應該去做抗告,因為不管是亞洲水泥公司的案件,或是像我們之前知本,卡大地布的光電案,其實法院都很明確說了,這個我們應該要去適用,原基法第21條來做諮商同意 )
這場開發案其實前後停工長達15年,近期又再度申請工作許可展延,引發部落不滿並前後走上訴願及訴訟程序,如今裁定給了族人們一絲曙光,也期盼開發案能真正落實原基法精神,它的去留交由部落自己決定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