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治焦點來關注,宜蘭縣府疑似陷入土地弊案,昨天(22)深夜檢廉第二度大動作搜索縣長林姿妙官邸,並傳喚帶回林姿妙跟她的兒女,還有縣府部分局處一級主管。經過檢方複訊後,認為林姿妙跟女兒,還有縣府農業處長涉犯"貪汙治罪條例"的圖利罪,另外林姿妙還涉嫌"財產來源不明罪"等罪嫌重大,今早(23)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,但最終法官認為,不符合羈押必要性要件,讓林姿妙以80萬元交保,女兒跟處長則是無保請回。
面對提問,宜蘭縣長林姿妙的女兒林羿伶不發一語。會出現在宜蘭地方法院,正是因為22號檢廉第二度大動作搜索,包括縣長林姿妙、女兒林羿伶、兒子林佑澤,以及縣府部分局處一級主管,全被約談。
(記者 Ciwas Yamai 泰雅族:
經過檢方訊問後,認為縣長林姿妙及女兒林羿伶,還有縣府農業處長康立和等人,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罪,另外林姿妙還涉嫌,財產來源不明罪等罪嫌重大,因此檢方認為 有羈押必要,在23號上午向法院,聲請羈押禁見)
而相關罪嫌,疑似跟土地弊案有關,前宜蘭代理縣長陳金德接受媒體訪問表示,應是大羅東地區治水防災區段徵收計畫"機六用地"周邊,地號1558農地交易,沒被列管,也沒有課徵到上百萬元土地增值稅,才被追查,縣長跟縣府是否在背地裡,圖利自己人?這次檢方除了追查土地弊案,也發現部分疑似財產來源不明等案件。最終法院裁定,3人犯嫌重大,但無羈押必要,林姿妙以80萬元交保,女兒跟農業處長則是無保請回。
(宜蘭地院庭長 黃永勝:
本件因為檢察官是依照,刑事訴訟法第101條,第1項第3款,就是重罪還有串證之虞,那還要有羈押必要,符合這個規定,我們法院才可能裁定,予以羈押)
由於承審法官認為,不符合羈押必要性,透過交保即可替代羈押方式。但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表示,未來會再視裁定理由後,提出抗告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