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阿妹在高雄巨蛋開唱,吸引不少人特地專程前往聽演唱會,而隨著疫情趨緩,生活步入正常軌道,藝文活動也陸續舉辦,國內外知名藝人的巡迴演唱會更是不間斷,面對市場上黃牛票猖獗的狀況,今天(6)行政院宣布通過修正"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條例",黃牛票每張最高罰50倍的罰鍰,而大量掃票最高可處3年的有期徒刑。
國際間疫情陸續解封,民眾想玩的心再也封不住,因為疫情沉寂3年多的藝文展演活動也大爆發,更有不少國際知名歌手開啟巡迴演唱會,也讓黃牛票問題再度浮出檯面。對此行政院6號,通過"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"部分條文修正案,其中最受矚目的,就是新增打擊黃牛的懲罰機制。
(文化部次長 王時思:
在處罰上針對加價轉售,獲利的這個部分,我們可以處票面的金額,或者票定價的10到50倍的罰鍰)
最高50倍罰鍰打擊黃牛,文化部增訂"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-1條",首先明確定義黃牛,也就是只要超過票面的金額或是定價,進而加價轉售,還有利用他人的身分證號、大量登錄假帳號等方式購票,就是黃牛的認定範圍。除了對加價轉售祭出罰鍰,利用虛偽資料或不正確方式取得票券,將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,科或是併科新台幣300萬以下罰金。
(文化部次長 王時思:
對於票券的實名制,我們仍然是持續輔導,第二個就是我們還是會,輔導業者建立二手票券的,交換平台再針對買了票之後,臨時不能去而過了退票的期限)
這些過了退票期限的票券,文化部認為可以在不加價的方式做流通,提倡並輔導健康的票券流通管道。對抗黃牛票擾亂購票秩序,在行政罰和刑罰並行重罰都做了提升,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