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/08/31
記者
Ciwas Yamai (蔣淮薇) / 許家榮 立法院

落實18歲公民權議題受矚 學者:修年齡已非焦點

(政大外交系學生 鄭治綺:
我認為將選舉權下修到18歲,才能讓台灣的青年真正能夠,在18歲時不管是在面對司法關係,或是在與國家的關係上,都能夠同步產生責任感)

近幾年的社會運動,隨著青年高度關注與倡議,逐漸在校園內遍地開花。眼看立法院將在下個會期,啟動修憲委員會,「落實18歲公民權」就是當中的重要議題。

(台少盟副祕書長 劉志洋:
如果這個國家的成人,認為年輕人不夠成熟沒有經驗,聯合國給各位的建議是,國家應該做的是加強投資,讓青年做好準備,擴大政府與公共參與的機會,促成友善青少年參與機制,而不是一直把青少年阻隔在,參與公共政策的決策之外)

31號由民進黨立院黨團召開的第二場公聽會中,學者分享,公民權下修18歲,將牽動16、17歲青年政治參與意願,帶來正面影響。

(義守大學公行系教授 吳明孝:    
它會牽動的是18歲以下17(歲)跟16(歲),其實大概在這個世代,事實上它的政治參與將會強化,強化的結果我個人認為,必定會影響政治議程的設定)

政治議程設定,也就意味著,未來選舉人恐怕也須留意到20歲以下選民需求。不過學者也提到,下修幾歲已不是討論焦點,而是思考如何突破,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中,必須達到有效同意票,超過選舉總數一半,如此高門檻的公民複決權,才是困難所在。

(台大法律系教授 林明昕:
那增修條文當時把我們修憲權,整個綁死在一個,沒有辦法控制的情況之下,這樣子是否已經,違反了憲法本質的規定,尤其是民主原則,那這個條文可否被宣告為違憲,那就有重新開始的機會)

由於修憲門檻過高,學界過去曾經討論過解套方案,透過聲請大法官釋憲,如有違反民主法治等憲法本質,宣告違憲後,將可由大法官解釋,不過關鍵將會在於,如何啟動釋憲程序;但學者表示,這或許是一條,比修憲更快幫助青年獲得實質參政的路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