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/11/09
記者
綜合報導 台北市

跟蹤騷擾危害婦幼 婦團促立防治專法

台灣一年發生大約8千多件的跟蹤騷擾案件,根據現代婦女基金會的調查,遭到跟蹤最久的案例長達35年,而且92%的跟騷加害人是認識者,

(台灣防暴聯盟理事長 王珮玲
他把跟蹤騷擾等同性騷擾,也就是說在他的草案當中,他第一個,就是要把性騷擾處理完之後,再等一年再發生 ,他們才會介入來處理,這個完全沒辦法符合,民眾跟現在這個案子,在即時預防的要求)

遭到跟蹤,我國現行有社會秩序維護法、性騷擾防治三法、或者刑法以及家庭暴力防治法加以規範,但國民黨立委認為,現行並沒有任何一條法律,可以即時介入幫助遭到跟蹤的受害者,支持民團的專法納入警告命令及防制令制度,讓警方可以在受害者報案時便即時核發警告命令。

(國民黨立委 吳怡玎
如果說你的跟蹤騷擾對象,是親屬關係的話,確實有家暴法,但是如果是陌生人的話,我們現在大多是用,社維法來處理而已,那社維法其實就是罰個三千塊,真的是不痛不癢,完全沒有什麼嚇阻的作用)

警政署回應,109年版草案結合現行有關騷擾防治的法令,採取漸進規範,讓警察公權力在這類高度主觀的案件中保有緩衝空間,降低國家控制網擴張的疑慮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