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,經法院仲裁判定,由台東縣府賠償6億2千9百萬買下美麗灣,但環保團體指出,美麗灣當時造價僅1億多元,認為6.29億賠款不合理, 更質疑爭議期間歷任台東縣長,恐有失職。
(台灣環境資訊協會副祕書長 孫秀如:
2006年在鄺麗貞縣長的任內,開發商又突然想起了,他的開發面積是6公頃了,所以他又重新拿出6公頃,要來做一個建照的一個變更,他是一個先施工以後,再做環評補環評,大概在行政法院,甚至在行政院都已經說過,這一次的環評是無效的,可是縣政府卻繼續,無視於這樣子的一個,法院判定停工的一個決議,而繼續補 讓他們補做環評,甚至把建照使(用執)照都通過)
環團盤點歷任縣長經手美麗灣開發案,發現從徐慶元讓美麗灣動工、鄺麗貞無視法院停工判決讓業者施工,再到黃健庭補發建照讓業者興建,處處可見違法之虞。 環團要求監察院介入調查,並要求台東縣政府跟美麗灣公開法院仲裁書。
(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 蔡中岳:
黃健庭前縣長 ,他因為有更多選舉的想像,所以對美麗灣的這個案件,在縱使仲裁結果出來之後,還是不斷發表聲明,都是其他人錯 都是其他人在亂,所以使得要賠償,可是問題是在他任內的8年時間,其實有非常多,可以停下美麗灣的機會,但他從來沒有停下,像這樣的事情是應該被清楚地調查)
反反反行動聯盟成員 Panai 也說,應釐清台東縣府過往決策,更不應汙名化環保團體。
(反反反行動聯盟成員 Panai Kusui 卑南族:
一個已經打贏的官司,我們的台東縣政府可以不理,他們繼續用最野蠻的方法,創造自己的法,然後持續地汙名我們,關心環境的人 關心正義的人,然後分化我們的族人,那一點點一點點小小的利益,讓我們變成更卑賤的人,我們主張要拆掉美麗灣,讓那個大自然親近每一個人,而不是有階級的,你不是一個有錢人才能靠近的)
對於環團請求監察院介入調查,台東縣政府回應,予以尊重。
(聲音來源: 台東縣政府交觀處長 余明勳:
大家比較關心是鑑價的問題,如果是可以公開 ,我們當然公開沒有問題,那目前是美麗灣那邊,他們並不同意說要公開,對於這件事情,大家(歷任縣長)都有,不同的貢獻跟決策的方式,那我相信公務人員絕對是依法行政,至於說要不要浪費這樣的資源,去做這樣的調查 我覺得,這部分由監察院他們自己去做判斷)
根據環團指出,監察委員高湧誠、田秋堇與趙永清,都有意介入調查美麗灣案,環團期許在跟監委面談後,能正式立案調查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