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/03/11
記者
Siku (林瑋茜) / Iku Lo'oh (張治平) 立法院

達瑪巒礦場展延未經諮商同意? 居民提訴訟

挖了又挖的老礦場要續約,申請礦權展延,目前因為不用經過當地部落同意,陸續在原鄉引起部落反彈,族人們紛紛提起訴願與行政訴訟,就是要確定原基法的存在,能夠保障族人權益,立委孔文吉11號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,也問到這題。 

(國民黨立法委員 Yosi Takun (孔文吉) 泰雅族:
礦業法還沒有通過之前,對於這些既有的礦場要展延,展延他的一個土地,礦權等等,那我們是不是要有個原則性的規範)

負責核准業者開採的經濟部,態度似乎和從前有些不同,針對不曾辦過原民諮商同意的礦業權者,說明將輔導他們要主動向當地部落溝通說明。

(經濟部次長 陳正祺:
目前已經在進行中的礦業用地,如果它位在公有原住民土地或,部落及其周邊一定範圍,而且沒有辦過原民諮商的礦業業者,應該主動地基於道德上,以及敦親睦鄰還有原基法的精神,在適當場合辦理礦業開發的諮商說明)

而林務局更是表明,對於位在國有林且涉及影響周邊部落的礦業用地,在沒有和部落諮商釐清爭議前,就不會同意續租。

(林務局長 林華慶:
位在國有林班地內的這個,礦場的續租,那如果是涉及到原住民傳統領域,那林務局就會請主管的礦務局,邀集這個業者來跟部落的居民,來善盡說明跟溝通,那在這個爭議未解除之前,林務局就不會同意這個續租案)

這些年,部落不斷在面對開礦、光電等開發案,卻幾乎是到開發進行到很後端時才知曉,立委伍麗華指出,踐行諮商同意權的時間點一旦在後端派給廠商去處理,就容易發生問題與衝突,要求各開發案的主管機關,應在開發程序設計上就納入原基法精神。

(民進黨立法委員 Saidhai Tahovecahe (伍麗華) 魯凱族:
我想這個(時間點)部分都不一樣,都很複雜,只有我們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最明白,我們希望今天(11)來了這麼多,我們的跨部會,有的是用地主管機關,有的是目的事業主管機關,我們希望未來我們的橫向聯繫,能夠把它做好,也希望大家尊重原基法是國家的法律,代表的是國家的政策方向)

伍麗華也提醒,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作為把關者,應該是會同原民會,就主管的土地開發、資源利用等行為,依據開發強度、影響範圍等因素,早些規劃踐行諮商同意的時間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