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來原住民族爭取各項權利從沒有間斷過,而今年正好也是法扶基金會原民中心、成立五週年,先前是在花蓮縣舉辦座談會,重磅邀請到了司法和學術界學者,一起來探討原住民族權利的發展。
(司法院大法官 黃昭元:
畢竟在這個議題上,尤其是今天(22)在座很多人面前,說實在我自己感覺上,我也是學生)
法扶中心成立五周年,重磅邀請大法官黃昭元,針對原住民族權利,在憲法法庭裁判的發展進行討論,一開場大法官也謙虛表示,在這些釋憲案中仍是學習角色。而成立五年的法扶原住民族法律服務中心,又能讓族人在需要法律協助時,提供哪些便利性和可近性?
(法扶基金會原民中心主委 Awi Mona (蔡志偉) 賽德克族:
原住民族在很多訴訟的協助上,可能都關係到可能經濟的弱勢,健康的弱勢還有教育的弱勢等等,所以我們也跟我們社福的系統,來建立好非常暢通的轉介平台)
除此之外,法扶也主動走進部落,發展行動的法扶中心。而近年攸關原民權利的憲法裁判, 從2014年和2021年兩項,保障原民工作權的釋憲案,以及狩獵文化權的保障,再看到攸關身分認同權的漢父原母案,以及西拉雅族原住民身分案等,都翻攪著原民社會。而上半場的座談會,聚焦在從近年案件中,看原住民族土地治理,和傳統慣習之間產生的衝突。
(國立台東大學公共與文化事務學系助理教授 林嘉男:
現行的法規包含我們所理解的,像國土計畫法也好,或者像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,水土保持法等等的這些法規,跟原住民的土地利用,是有滿大的差別)
從土地和自然資源的使用來看,儘管在亞泥案中法院更進一步揭示,踐行諮商同意的程序,尊重原住民族或部落的自治、自決和文化權,但也因為有這些釋憲案的出現,更凸顯法制下原住民族的主體性被忽略的事實,要如何促進和解並達到共生?是屬於在社會中長期存在卻又急需討論的議題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