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同我們剛剛看到的土地爭議。近年有許多與部落發生衝突的開發案,像是亞泥、台泥、知本光電案等等,族人要捍衛自己的權利,最常走的就是從訴願到行政訴訟管道。而從8月15日開始,行政訴訟新制上路,當中針對原住民族司法近用權利,也特別給予保障。
行政訴訟堅實第一審新制,8月15日正式上路。新制將原本散落各地共22所行政訴訟庭,集中在北中高三所行政法院內的地方行政訴訟庭。主要目的就是希望,相較舊制常有地方法庭,民事法官兼審狀況,新制行政案件就會交由專業背景的法官審理。另外提升民眾司法近用,也開設遠距審理及巡迴法庭。
(司法院長 許力宗:
kapitanʉisa langica parana 司法院 許力宗
另外也搭配巡迴法庭,與遠距的審理,以保障原住民就近訴訟,還有新行政訴訟的調解,並且強化和解的機制 )
巡迴法庭,法官就會就當事人的居住地,前往該地開庭。另外針對原住民及部落,新制也提到,可以選擇在族人,或是部落所在地,選擇管轄的行政法院。以知本光電案為例,當時做出處分的單位為經濟部,不論是開庭或審理,都由管轄經濟部所在地的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處理。而新法上路之後,部落就可以選擇在管轄台東縣的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、開庭。
(全國律師聯合會理事長 尤美女:
malialualuisa kuka taparana hulicʉ 尤美女
竟然我們能夠做到以人為本,能夠同理人民 能夠陪伴人民,讓專業的法官,他能夠就近去協助人民,讓人民的正義能被實現 )
別以為這些都離我們很遠,許多土地開發爭議,部落經常就走上訴訟管道。不過也有律師提到,雖然族人能夠就近選擇,但仍會需要判斷各高等行政法院,對原民案件的熟悉狀況,再決定審理機關。另外巡迴法庭的運作,也有可能受到法官來往兩地的時間考量,案件審理進度有所影響。這也都是在使用司法資源前,需要再三考量的情況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