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 Pema Lhamo編輯
很多攤販摸完錢又摸食物,引發衛生疑慮。衛福部食藥署昨天(4日)公告修正「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」,要求攤商不可先碰錢再碰食物,違者開罰至少6萬元,這項規範立即上路,但許多夜市攤商、早餐店多是單人經營,接觸食材後要脫手套或洗手,才能接觸食物,引發攤商反彈,認為政策憑空想像,實務上執行有困難。
衛福部長邱泰源今天在立院表示,新制是希望讓食品安全更進一步,但會先設輔導期,建議攤商可以使用食物夾、穿脫手套、讓客人自己找錢等方式,研擬衛生又適合的方法。
(照片由走走池上提供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