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配合今年8月公布的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》第53條,交通部今日(9日)宣布,將原本的「博愛座」統一更名為「優先席」,並明確標示優先乘坐對象為「身心障礙者或其他實際需要者」。
交通部提醒,優先席是提供給每一位有需要的人使用,包括臨時身體不適或其他外觀難以辨識的隱性需求者,希望能營造更友善的乘車環境。
(照片取自中華民國交通部官網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