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作拚了一整年,就是等待考績成績反映出來成果,但有一群人即使整年工作都沒出差錯,表現良好,也得被迫面臨"輪流拿乙等"的事情嗎?這樣的制度,就發生在公立幼兒園的契約進用教保人員身上,因為受到"一園所考核甲等上限人數不能超過75%限制",對於偏鄉或是只有2、3名教保員的園所,就會上演輪流拿乙等的處境。
(教保員 :
即使我跟我的夥伴,再怎麼認真負責,就因為這75%的考核的總數限制,我們很無奈就是,必須每年有一位,一定要被推出來當乙等,所以我們兩個為了求公平,我們產生出了一個輪序表,我們兩個人輪流地輪這個乙等,影響到未來我們考上,正式教師的年資的採計)
(全國教師公會總聯合會副祕書長 楊逸飛:
我們經過實際計算,在一位教保員情況底下,比較跟兩位教保員(輪乙等)的情況底下,30年之後他們的總薪資,會差到146萬元)
全教總更指出,如果一所幼兒園只有一位教保員,只要15年拿甲等,就可晉級為最高薪級,但是幼兒園聘請2位教保員,兩人被制度限制之下得輪流拿乙等,要花29年兩人才可晉級到最高薪級,而且30年後的總薪資將相差146萬元,影響之大,也會為教保員帶來負面影響。
(教保員 Akin Temu 賽德克族:
(有些教保員)他自己本身是心存僥倖說,那我這年度反正我已經知道,我是乙等了,他可能就會(擺爛) 對,那現在就是區長也關心我們幼兒園嘛,那希望我們就是能夠核實地考核,對那這樣我覺得也比較能夠建立,比較公正的考核制度,就是從你的工作面(去打考績))
對此,教育部表示,這是參考公務人員規範訂定,目前已就是不是要調整比率,收集意見中,後續也將進一步徵詢意見凝聚共識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