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/09/28
記者
Ciwas Yamai (蔣淮薇) / uliu (郭亞文) 新北新莊

杜絕商人濫用 雅美達悟申請傳智權獲核發

網路上時常看見達悟族獨有的"船眼"圖騰,遭業者擅自作為文創商品販賣,但他們幾乎沒有經過雅美達悟族群的授權同意。

(朗島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 Syaman Jayod (施拉橫) 雅美(達悟)族:
在台灣就是不管在哪裡都會看到這個船眼,大家已經不知道是,哪一個族群的船眼,所以我們必須要確定,這個是蘭嶼雅美族的,一個傳統的圖騰)

因此雅美達悟族人在2019年12月31號,正式將"船眼"圖騰和"貝灰"文化及製作過程送件原民會,申請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專用權,盼能杜絕商人氾濫挪用達悟族傳統文化及圖騰,最終順利在9月15號獲得核發[。

(文化工作者 Syaman Macinanao (謝永泉) 雅美(達悟)族:
製作貝灰是很特殊的,只有蘭嶼的達悟族才能做這個,不能被模仿,文化上只有一個月份,只能做貝灰,我們的話叫作kaneman,大概是國曆的10月份,意義是它是可以,吃檳榔用的灰,我們的檳榔是招待客人)

(朗島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 Syaman Jayod (施拉橫) 雅美(達悟)族:
我們希望是整個社會的主流,能夠非常地尊重族群的,傳統智慧的結晶,那不要濫用在個人利益之上)

未來這兩項傳智專用權,將由蘭嶼雅美達悟族六個部落共同擁有,後續只要發現其他不肖商人,擅自竄改或利用其他方法改變智慧創作內容等,將可主張財產權與人格權對抗不法行為。

(原民會經發處長 宋麗茹 排灣族:
過去其實很多的業者,他會去使用雅美的圖騰,可是我們傳智條例,它其實是登記主義,已經公告登記以後它才生效,所以過去所使用,其實它是不能夠溯及既往,可是自9/15以後,他(雅美達悟族)其實是可以,主張自有的人格權跟財產權)

而根據"原創條例"14條,其智慧創作收入,應以原住民族或部落利益為目的,設立共同基金。朗島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施拉橫受訪回應,未來希望朝向成立共同基金會,但目前仍在努力凝聚共識,並請示耆老意見,盼能共同保障達悟族傳統智慧結晶,不再遭外人非法挪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