走過10個年頭的禁伐補償條例,6月4號在立法院進行修正草案三讀,不過針對現行禁伐補償第六條指出,105年每年每公頃補償2萬元,隔年增加到3萬元,若補償面積不足一公頃,則按面積比例發給,但有立委指出,目前補償金額已無法平衡物價與原住民生計,主張提高到5至6萬元。
(國民黨立法委員 Sasuyu Ruljuwan(盧縣一) 魯凱族:
生態經濟學博士皮爾斯,他說一個原始林的碳匯是1公頃是2千美金,這是2001年的價值,那現在是2024年 ,2千美金就是6萬塊(台幣),那你現在已經過了20年,不是更超過了嗎?)
(國民黨立法委員 Kincyang(黃仁) 阿美族:
希望趕快通過,讓族人明年114年1月1號趕快實施。)
不過面對龐大補償金額,原民會也表示,若法案通過將占20%的年度預算,可能影響原本業務的推動,而財源如何籌措,也會造成行政單位壓力。
(主計總處副主計長 陳慧娟:
他目前我們匡列給他(原民會)的額度125億,那如果以這一次增加的這個預算,那相對 對他就會有所衝擊。)
(原民會主委 Ljaucu Zingrur(曾智勇) 排灣族:
它幾乎就是占了20%,那我們本會本來的法定義務支出,就幾乎是70% 再加這個20%的話,我們幾乎只剩下10%,可以再為我們的族人來服務。)
而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也提出大法官釋字第391號,立法委員於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,應受憲法第七十條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,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」,柯建銘強調預算案與法律案性質不同,不得比照審議法律案的方式,逐條逐句增刪修改
(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 柯建銘:
大法官釋字391,你超越在行政院所能做的事情的話,會影響他施政的完整性,以及責任歸屬都屬於建議性質,但是行政權在他身上,它如何編列當然是他的權力,所以說你並無法強制為之。)
(無黨籍立法委員 Ciwas Ali(高金素梅) 泰雅族:
我們是按造造林辦法的修正草案,他們即將要提高1公頃6萬塊(補償),今天禁伐補償不是照顧原住民,我們只想要公平對待。)
然而,歷經1個多小時的黨團協商,仍付院會表決,最終禁伐補償修正案以60票贊成通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