穿條紋襯衫、戴口罩的男子,提著行李,小跑步經過台北轉運站售票廳,突然踩到地面一灘水不慎滑倒,痛得倒地不起,路人見狀上前關心,等救護人員到場,將他扶上擔架送醫,而他指控現場沒有告示牌提醒,業者處理態度也很消極,一句道歉都沒有,甚至還揚言要他直接提告,因此不滿向站長提告過失傷害。
(當事人 陳姓男子:
轉運站的缺失,讓我們滑倒,工作上給我損失,工作能力又減損,生活起居又不方便,到目前很多行動,都還不是很自然。)
走路一跛一跛,有時還得靠助行器移動,當時的摔傷意外,陳先生骨折、膝蓋開刀,休養請看護,一直到現在定期要復健,而且影響到工作、行動不易,他還說當時曾陳情1999,卻流於形式處理,如今,也提起國賠,要台北市政府公共運輸處負連帶責任。
(北市公共運輸處科長 朱宸佐:
接獲這個事情,我們立即請萬達通,還有(運輸處)這邊進行調查,應該沒有陳情人所說的拖很久的事情。)
(萬達通轉運站事業處 張姓站長:
我們從事發第一天,每隔一段時間都會關心他的狀況,但他跟我們求償一百三十九萬,那跟我們認知確實差距有點太大。)
轉運站聲稱,事發前的4分多鐘,一名旅客把保溫瓶打翻,導致水意外灑落,還來不及注意,陳先生就走過去導致摔傷,不過,有在第一時間表達關心,也多次致電關懷,否認不聞不問,而這回發生滑倒骨折意外,雙方對簿公堂,也成為台北轉運站首起國賠請求案件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