針對這次MATA獎非紀錄片首獎爆抄襲事件的爭議,我們看到了合作關係中,版權釐清的問題,對此律師建議,可以從"著作權"以及"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專用權"兩個面向,進行討論。
第八屆MATA獎非紀錄片首獎以光影呈現阿美族神話Alikakay巨人的故事,在頒獎典禮後,立刻爆抄襲爭議,但事實上,這部作品涉及的是劇本使用的方式,侵害的是原著作的"著作權。
(律師 劉博文:
在這個案例上其實最重要的就是說,就是這個學生 黃先生,要使用這個劇本的話,他必須要瞭解說,老師(原著)給他的授權到哪裡,這是第一個,再來就是,原作者 他有一個很重要的權利,就是姓名的表示權,所以其實如果像這個黃先生,他要使用(作品)的時候,他必須要去注意,怎麼把原作者的名字正確地表現出來)
而律師也提醒,即使是有授權,也務必要將原創作者創作的理念表達清楚。另外,"狡詐的巨人"這部作品主題是原住民族的神話故事,而原民的神話故事是可以登記為"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專用權"的對象。如果未來族人將神話故事登記傳智權的話,未來有人想要使用這個神話故事,就得向族人申請專用權。
(律師 劉博文:
將來如果說有這樣子的一個神話故事,想要去做一個再現,那在這種情況下 就是,我們一方面可以(做)傳智的授權,那授權出來 製作成動畫或光影戲之後,那也可以回頭授權給族人 來使用,就變成是交互授權的方式,那這個可以就是說,創造一個雙贏的結果)
律師也表示,主辦單位站在監督的立場,基本上需要盡可能地了解參賽作品是不是參賽者的"原創",若不是,務必要請參賽者將將授權情況說明清楚,或是請參賽者保證已經得到原著的授權[。由於當代影音創作媒材越來越廣,針對創作故事的原型以及著作權授權的部分,更是務必要再三注意,以免侵權事件的發生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