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提升警勤機動能力、保障員警執勤安全,屏東縣政府今年編列約三千多萬,新購188輛警用車,縣府表示未來將持續編列預算,逐年汰換逾齡警用車輛。
屏縣府以逐年編列預算及追加方式,透過警用車輛汰舊換新計畫,汰換巡邏車8輛、偵防車7輛、勤務車2輛及巡邏機車158輛等共計188輛警用車輛,除了保障警察同仁執勤效率及機動性提升,更能確保員警執勤的安全性。
(屏東縣長 周春米:
總共是188輛加入我們的生力軍,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,我們希望透過巡邏跟偵防車的汰設,讓我們的同仁在值勤的時候,更安全更能夠達到執勤的效率,打擊犯罪守護鄉親。)
屏東縣長周春米表示,警察勤務具有機動與時效特性,逐年汰換警用車輛,有助於提升執勤效能與打擊犯罪,對第一線的警察,更具有正面鼓舞與激勵士氣的效果,此次新購的警用車輛,同時升級警用汽車行車紀錄器規格,提升錄影品質、時間及增添GPS行車軌跡紀錄功能,讓員警在執勤過程更有安全保障。
(屏東縣警局交通大隊長 謝志鴻 排灣族:
(工作)相關的勤務上面有很大的幫助,我們也會善用這次縣政府所授予我們的相關的車輛,來完成我們各項工作。)
屏縣府表示,除了持續規劃各式車輛逐年汰換外,今年開始將針對全屏東縣83個派出所,進行逐步修繕作業,期望提升第一線員警們的工作環境,讓警察單位的效能發揮最高,也感謝基層員警辛苦付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