延宕多年的高雄桃源復興里611水災國賠案,近日終於有了新進展!原本一審判高雄水利局、水保局台南分局,必須賠償災民588萬,但二審卻翻轉,高雄高分院,認為相關單位沒有缺失免賠償。不過近日最高法院判決出爐,認為611大水,不能排除高雄水利局,要求廠商拆除護岸,讓災情擴大,以及水保局台南分局,對於拉庫斯溪管理欠缺疑慮,因此決定發回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審。
(律師 林三加:
管理如果有瑕疵的話,事實上就是要負過失的,國家賠償責任,那如果法院肯認這個部分的話,我們還是會,如同之前的第二審一樣,會主張除了財損的部分,被告機關也應該要,就族人的精神損害,支付精神慰撫金)
(611自救會幹部 杜耀順 布農族:
這邊變成河床了,所以除了家沒有,自己的建地也沒有,然後生活上跟部落之間的聯絡感情,也完全脫節,因為我們現在就是說,變成在自己的農地興建,自力造屋的農舍)
對此高雄水利局表示,針對最高法院對於611水災國賠案的疑問,等到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傳訊時,會再次向法院進行說明。
(高雄市水利局水土保持科長 黃國維:
我們跟台南分局都會跟,高等法院更審之後,法院傳訊我們之後,我們就會依據事實,依據我們的經驗,依據我們當下的,會來再跟法庭說明)
儘管判決出現轉機,不過更審後,仍可提出上訴。但611水災讓部分族人,沒了房子沒了土地,只能利用農地自力造屋,受災戶被迫遠離部落群體,族人只希望,在司法程序這條漫長路上,最終能還給他們公平正義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