監察院貼出公告,清楚寫著花蓮縣政府101年受理民眾陳情處理違法私設"伊甸園納骨堂",因長期懸置,及內部橫向聯繫失調等。經監察委員浦忠成等人調查後發現,確有違失而遭到糾正,對此花蓮縣政府表示,過去依違法具體事證要求業者限期改善、停止販售等進行裁罰,其中關鍵在於部落會議諮商並未同意。
(花蓮縣政府發言人 張逸華:
(業者)為什麼申請展延,或是說,為什麼要三次提出興辦事業計畫,其中有一個很重要因素是,部落會議的諮商同意書,他一直拿不到)
花蓮縣府強調,業者無法拿到部落會議諮商同意書,正是因為伊甸園納骨堂,就位在花蓮秀林鄉水源村,而且是緊鄰水源公墓的地號345原保地,因此遭民眾檢舉在農地違建,同時違反原基法21條規定,納骨堂負責人強調一直積極想要取得部落同意。
(納骨堂負責人 古永燈:
第一次的話我們去召開的時候,就人數不足就流會,第二次我們又再重新,在辦理部落會議召開,後來有人質疑說,我們部落主席任期已到了,不能開 我們又流會,流會之後我們就要等候,部落會議主席產生才可以開,就是這樣子之後,我們就一直等候啊)
但水源村長跟部落會議主席表示,對於納骨堂的存續,目前部落仍持有不同意見,會再透過部落會議進行討論。
(水源村長 洪明輝 太魯閣族:
(希望業者)部落會議的時候,再做一次很詳細的說明,說他往後如果說真的,使用執照拿到的時候,他對部落的回饋機制這些的)
(水源部落會議主席 胡智盛 太魯閣:
部落會議時間,我是依據各部落的意見,蒐集完了以後,我會訂一個時間來召開)
雖然水源部落會議主席表示,將擇日召開部落會議,但秀林鄉公所則發出公文指出,自去年11月23號公告召開部落會議已超過2個月、通知主席超過30天,依據原基法第15條規定,將由鄉公所代行召開,望趕緊解決陳年舊案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