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土計畫法跟各地方國土功能分區圖,預計在114年4月底前公告實施,攸關全台部落居民土地權益跟未來發展狀況,其中擁有183個原民部落的花蓮縣原民議員擔憂,花蓮縣政府目前未編制國土計畫專責課室。
(花蓮縣議員 Oseng Kati' (賴國祥) 阿美族:
宜蘭縣政府他們有針對國土計畫設置一個國土計畫課,花蓮縣政府到現在一直都沒有在做這樣的動作,甚至我很想了解,整個花蓮縣政府有沒有設立,所謂國土計畫的專案小組,這是我最大對縣政府的隱憂。)
(花縣府地政處長 吳泰焜:
有可能將來在國土計畫實施之後,可能把地用這一塊整個挪到營建署去做管理,就不在地政司裡面,那縣市政府所謂的對應關係,還是有一個應用處理,一個對應關係,當然這個部分,各縣市要怎麼處理,可能還要在從長計議。)
縣府表示,考量用地需求,未來花蓮縣大多地區將劃設在農業發展第四類範圍,但有族人指出,現行水土保持法時常將族人在山坡地的傳統燒墾輪作區耕地,認定為超限利用行為,並依法進行限期改正,期待未來能夠得以解套。
(Morisaka部落會議主席 Ruka Boxil (楊立) 太魯閣族:
像我們的鄉鎮萬榮鄉有很高的機會,成為農4(農業發展地區第四類),可是我們沒有足夠的農業用地,可以使用的時候,那我們要幹嘛,既然可以解決居住正義,那可不可以也順便解決林業用地的問題。)
依照國土計畫規定,現行第三階段屬於分區劃設期程,有關部落範圍劃設也成為族人關注焦點。縣府回應,目前原住民族土地部落功能分區尚未劃設完成,已經提報1830萬元經費待獲准後,將進行花蓮縣183個部落範圍調查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