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/03/03
記者
Siku (林瑋茜) / Iku Lo'oh (張治平) 台北市

內政部預告修法 國家公園禁採礦.提高違規罰則

隨著亞泥採礦範圍已脫離太魯閣國家公園,這次內政部預告要修的國家公園法,也將採礦行為完全排除,未來在國家公園全面禁止採礦。 

(聲音來源:內政部營建署國家公園管理組長 楊模麟:
太魯閣國家公園以前有,亞洲水泥的採礦,於國家公園範圍內大概還有25公頃,那後來已經減區了,所以國家公園內已經沒有礦區了,那對於原有的礦區亞泥公司的部分,我們會配合不定期地會勘,希望他把生態復育的持續完成,國家公園大概已經不會有開採的行為)

全台目前有9座國家公園、1座國家自然公園,而主管這些區域的"國家公園法",民國61年施行以來,除了一次新增"國家自然公園"的規定以外,其他條文都不曾改過,為了因應近年變化,內政部上個月開始預告修法,一次有高達32條條文變動,包括對於國家公園內民眾違規行為提高罰則,將從現行最高裁罰金額3千元,提高到最高1百萬元。

(聲音來源:內政部營建署國家公園管理組長 楊模麟:
我們在文史保存區,特別景觀區或生態保護區,這個核心地區,如果他從事建築道路橋梁的興建,或者土地的開墾,致使沒有辦法恢復原狀的部分,他有分刑罰跟行政罰,那行政罰最高可以併處,新台幣1百萬元以下的罰金)

法案仍在預告期,營建署表示等到彙整完意見後,會循行政程序送交內政部與行政院,後續還要送進立法院審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