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/04/23
記者
No(林遠沖) 南投仁愛

仁愛鄉長吳文忠涉貪 一審判處18年6月重刑

仁愛鄉長吳文忠,因涉嫌收取工程賄款等弊案,109年3月遭檢調單位約談後,以貪汙罪起訴並且聲押獲准,110年2月交保獲釋,期間遭羈押11個月時間,隨後在3月4號復職鄉長職務,而最新一審判決出爐,吳文忠遭台中地方法院,判處18年6月有期徒刑,並褫奪公權5年。

(台中地方法院庭長 林源森:
法院審理後認為,其(吳文忠)在擔任鄉長期間,與白手套杜品宏,共同向廠商收取回扣共15次,然後收取賄絡一次,分別判15次收受工程回扣罪,以及一次收受賄賂罪,合併並應執行刑為18年6月,褫奪公權5年。)

此外,法院也裁定吳文忠必須繳回225萬2000元的犯罪所得,對此仁愛鄉長吳文忠本人,並未出面回應,僅透過公所祕書,代為發表聲明表示,會再上訴爭取平反,南投縣府也將依地方制度法,停止其鄉長職務。

(仁愛鄉公所祕書 謝汪汕 賽德克族:
鄉長也透過我這邊,對我們仁愛鄉的鄉民,做一個聲明,就是他會尊重司法的判決,這個部分鄉長是會提起上訴。)

(南投縣政府民政處長 吳燕玲:
南投縣政府依接獲法院的判決書,將依據地方制度法,第78條的規定停止其職務,同時將依該法第82條的規定,將簽請縣長和派代理人員,以利鄉務的正常運作。)

南投縣政府民政處長表示,依地制法規定,將在收到法院裁定書後,停止吳文忠鄉長職務,後續縣府會指派代理鄉長,不會讓鄉政運作,因鄉長停職受到影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