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/07/08
記者
Kimliyan (陸萱) / tjivuluwan(孫政賢) 台北市

雇主未幫投保不符補貼申請資格 勞動部:可提申訴

勞動部近日放寬,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1萬元的紓困範圍,只要在4月任一天有上班並投保的勞工,就能受惠,但這樣的政策下,再度將雇主未幫勞工投保的權益問題浮上檯面。

(打工大學生 Nawmi Cihek 瑙蜜·吉赫 阿美族:
很快隔天5月1號早上就收到了,可是其實有很多打工的同學,像我身邊的朋友,他們可能有的公司,就是沒有幫他們保勞保,所以他們就沒有辦法申請這個,但其實他們很需要)

依照就業保險法第5條,只要年滿15歲以上到65歲以下的受雇勞工,排除不符資格對象後,雇主或所屬機關,就該為勞工投保。對此,勞動部專門委員王金蓉也表示,若雇主違法,勞工可向勞保局提出申訴。

(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專門委員 王金蓉:
依照就業保險法的規定,雇主應該依法為,勞工來加保就業保險,那如果雇主沒有幫勞工,投保就業保險,勞工可以向勞保局來做申訴)

另外,如果勞工與雇主發生勞資爭議,勞工可以由地方勞工局的勞資爭議協處機制來做處理,提高自我保護意識,保障勞工自身權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