持續來關注狩獵自主管理的進度,在去年嘉義縣的鄒族獵人協會,和嘉義林管處簽訂合作意向書,可望成為全台最快和政府簽訂行政契約的團體,但是"原住民族狩獵野生動物管理辦法"的修法草案至今仍未公布,而林業署今天(17)在宜蘭南澳,舉辦意見蒐集座談會,並且在10月之前,前往有參與試辦自主狩獵計畫的部落,蒐集意見,加速完成修法工作。
翻開"原住民族狩獵野生動物管理辦法"的修法草案,修正要點包含海洋野生動物保育的中央主管機關,改由海洋委員會管轄,也將在一般狩獵範疇中,"自用"的定義規範清楚,另外若是誤打瀕臨物種,在3日內通報則免刑責等,來保護原住民族文化權。儘管管理辦法尚未正式公告,但當前最重要的精神,便是目前有12個部落正在進行的,暫定自主管理狩獵計畫,更要透過這樣的輔導計畫,朝向和政府簽訂狩獵自主行政契約。
(台北醫學大學副教授 施聖文:
這個新的管理辦法,其實最重要的就是,它在第二 第三章的時候,它訂立一個叫做,暫行自主管理,我們未來希望部落能夠透過,獵人自行組織來管理自己的獵場,這個是一個很自治的精神)
實行多年的試辦計畫,幫助部落一步步實現自己的狩獵自己管理,為了讓狩獵權盡速實質入法,公部門及學術單位合作,展開了意見蒐集座談會,17日上午來到了已經執行試辦計畫三年的德卡倫部落。
(德卡倫部落會議總幹事 哈勇·諾幹 泰雅族:
透過試辦計畫之後,我們幫他們申請(獵人證),長期狩獵計畫,一年一次的 申請之後,他們就可以不用每一次都要去申請,這個辦法裡面它其實最後,是希望我們部落族人,能夠自己來管理自己的自然資源)
(台北醫學大學副教授 施聖文:
我可不可以適當利用,自然資源的材料或者是,包含生態導覽也好,包含採集也好,是不是可以適當地經濟型的利用,這個都是在行政契約底下裡面,可以跟國家進行談判的項目之一)
努力整合各部落的聲音,與政府進行最後的談判,林業署表示,在舉行完北中南東的意見諮詢座談會後,力拼今年底,正式公告"原住民族狩獵野生動物管理辦法"的修法草案。
(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社區保育科長 于幼新:
我們擬好辦法草案以後,我們會預公告60天的期程,我們 基本上我們的目標,是希望能夠在年底,能夠達成狩獵辦法的修正)
學者也表示,在輔導澳花德卡倫部落期間,依據傳統慣習適當培力行政能力,包含組織運作以及符合部落期望的行政流程,逐漸把自治具體化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