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院7月22號三讀通過國民法官法,總統蔡英文12號正式公布,司法院也舉行記者會,公布國民法官法,未來國人有機會走進法院,聽取檢察官跟被告陳述,並審閱證物、跟法官討論,從不同社會經驗跟專業知識分析案情,做出兼顧法律規定與國民期待的判決。
(司法院長 許宗力:
過去司改的重點在追求司法獨立,那麼現階段司法改革的重點,就是在維持司法的公正,獨立審判的同時,也展開跟國民的對話,回應國民的期待)
國民法官制將在2023年1月1號上路,距今剩不到2年半時間,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,國民法官制施行後,檢察官將面臨巨大挑戰,為及早因應,9月開始將在北、中、南、東四區檢察機關,舉辦新法說明會,全面強化檢察官專業訓練。
(法務部長 蔡清祥:
對於公訴的檢察官,我們要對於他們的論告技巧,重新地加以訓練,要用人民易懂的語言,來向沒有法律專業的國民法官,說明案情 取得他的支持)
只要符合年滿23歲、具中華民國國籍、在「地方法院管轄區域」連續居住滿4個月以上3種資格,就有機會擔任國民法官。不過,現涉刑案未滿一定期間、或跟本案被告、被害人有一定關係、難以公平審判,及具有法政軍警等特殊職業背景者,不能擔任國民法官。國民法官制對國人是全新體驗,對檢方更是嶄新挑戰,要成為合議庭中、不可或缺角色,國人現在就可以開始準備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