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/12/10
記者
Siku (林瑋茜) / uliu (郭亞文) 台北市

人權委員會督促土海法 平埔族身分回復權問題

(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 葉大華:
在我們這一次的獨立評估報告當中,展望裡面有相當多的篇幅,就是原住民族的平等權,跟他們相關的權益) 

針對行政院今年依兩公約規範,所提交的國家報告,今年8月1號成立的國家人權委員會,首度發表獨立評估意見,其中在原住民族權益上著墨不少。而在撰寫評估意見行列的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鴻義章表示,他主要針對原住民族工作權、原住民族遷徙及選擇居住自由,尤其以莫拉克風災後設置的部落永久屋為例,認為政府應考量族人生活空間或生態空間,准予有返回原鄉原部落的權利。

(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 Upay Kanasaw (鴻義章) 阿美族:
原住民不是只有住在房子裡面,生活空間作農什麼,生態空間是什麼,生態空間就是打獵,阿美族要抓魚,所以原住民需要比較寬廣的空間,就是說為什麼當時,在莫拉克颱風的時候,這些人到永久屋去之後,為什麼不能回到部落上,它為什麼會有那個但書)

獨立評估意見中也指出,根據原基法應訂定的法律,仍有許多延宕中,像是原住民族自治法、原住民族土海法,由於這些制度不完備,原民團體認為,連帶造成長照困境難解。對此,行政院也表示將督促所屬的相關機關,儘速完成相關立法或修法。

(原民長照權益促進會執行長 Besu Piyas (方喜恩) 泰雅族:
像原民長照的部分,它其實根本就是在土地跟自治的問題,這個不解開的話,其實原住民的健康一直到現在,跟一般的國人的平均餘命,它(差距)還是一定是在7歲以上到10歲,監察院或者是人權委員會這個部,應該是要更重視)

國家人權委員會的報告裡,針對原住民族諮商同意權碰上礦業開採及其他經濟行為產生衝突時,如果像亞泥案一樣實質被排除適用,這對於原住民族權益保障,顯然是有疏漏的。也督促政府,正視平埔族群作為長久居住在台灣的原住民族歷史事實,重新檢視現行平埔族群身分認定相關規範,勇於任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