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祕書長 Omi Wilang (歐蜜‧偉浪) 泰雅族:
今天釋憲案只是一場鬧劇。)
原住民族狩獵釋憲案結果出爐!多個人權團體持續在司法院外聲援。不滿這次大法官就原住民族社會高度關注的"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中",僅限原住民使用自製獵槍規範,做出"合憲"解釋,等同布農族獵人王光祿,未來恐將面臨最高3年2個月徒刑。
(狩獵釋憲案委任律師團代表 許正次 阿美族:
我們今天這個案件,最大的救援點就是說,到底自製獵槍是不是違憲,這個作為最重要的救援點,在本案裡面是失敗的,各位最關心的,王光祿在這個案件裡面,到最高法院進行非常上訴,因為這個解釋之後有救嗎,應該就是沒有救了。)
由於多數大法官認為,根據目前立法機關,已經以"自製獵槍"一詞作為除罪範圍,如果要將獵槍除罪範圍擴大,這並非司法機關能夠解釋,而是立法機關要接續修法、處理的課題,等於把球踢回到立法院。但原青陣繼續痛批,儘管大法官肯認原住民族狩獵文化權受憲法保障,但卻話鋒一轉,認為狩獵權跟野生動物保育同等重要,幾乎等同於將原住民族逼入絕境。
(原青陣線成員 Akoy (簡年佑) 阿美族:
今天大法官告訴我們,原住民族權利跟生態保育,要各退一步的時候,有沒有想過台灣的原住民族,不管是認同也好,傳統文化的傳承也好,都已經站在懸崖下,到底可以退到哪裡。)
釋憲結果定案後,律師團也分別連線給人在台東的兩位案件當事人,王光祿跟潘志強都表示,儘管面對不利結果,但未來仍會堅持上山狩獵,維護原住民族傳統狩獵文化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