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/07/20
記者
Ciwas Yamai (蔣淮薇) / uliu (郭亞文) 台北市

頭目研發改良自製獵槍 獲花警局核發獵槍許可證

還給族人一把安全、合法的狩獵槍枝,是原住民獵人期盼多年心願。儘管經過釋字803號解釋,仍限制原住民獵人只能使用自行製造的傳統獵槍,但自從去年立法院,修正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20條,將彈藥和主要組成零件,納入除罪化範圍,讓族人得以合法取得相關零件,有機會打造出相對精良的獵槍。

(聲音來源:小台東部落頭目 陽光福 阿美族:
我試了很久 不斷地在改良,因為撞針這部分,就是它的鐵也要比較好的鋼鐵,才不會說我打一次就已經崩掉,變成我這個撞針 要用中碳鋼,裡面的彈簧 它才有辦法擊發出來)

一試再試,才終於成功!小台東部落頭目陽光福,日前自行研發出全國第一把中折式撞針擊錘系統,並兼具閉鎖與保險機制的自製獵槍,不過製造之前,得先按照法定程序,向地方派出所遞交申請書,畫出獵槍草圖後,縣市警局就會以一份核定書,通知獵人須在30天內完成製作,最終再由警局審核,是否核發獵槍許可證。

(小台東部落頭目 陽光福 阿美族:
當初我去申請的時候,是在吉安分局,因為這個事很慎重,它是第一把(改良式自製獵槍),別人沒有做過這種的)

審查上會如此慎重耗時,就是因為這把改良式自製獵槍,除了有別以往的撞針擊發系統,還因使用中折式模型槍作為槍托外殼,花蓮縣警察局為此請示警政署,確認獵槍製造上,是否合乎法規標準。

(花蓮縣警察局保安科長 吳國經:
那我們在核准的時候,跟一般的槍不一樣(沒有折疊式),但是(管理辦法)規定,沒有說 折疊的不行)

(內政部警政署保安組警備科長 林志駿:
花蓮縣警察局事實上,根據槍砲彈藥刀械許可管理辦法,第二條第三款的規定去做審查,就是說填充物的射出呢,它是用打釘槍(0.27英吋以下),邊緣底火空包彈來做引爆,填充物它是彈丸,第三個就是槍身總長,超過我們規定96.5公分以上,所以審核上是符合這個規定,所以它(花蓮縣警局)才核准)

不過因為獵槍許可證才剛取得,加上目前並非狩獵祭,基於文化慣習,頭目陽光福預計要到年底,才會入山進行狩獵文化,屆時就能進一步揭曉,這把獵槍性能是否安全、好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