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/07/26
記者
Ciwas Yamai (蔣淮薇) / Kawa (施俊銘) 立法院

露營場合法化爭議 立委召開協調會釐清癥結

全台至少751家露營場,位在原住民族地區,但合法業者卻寥寥無幾。因此如何協助現行違法露營業者就地合法,成為政府當前重要的法制工作。

(聲音來源:民進黨立法委員 Saidhai Tahovecahe (伍麗華) 魯凱族:
你就鎖定如果我們今天要解決的,就是這些小規模的,低度開發的(露營業者),我們應該要去著眼這個,到底這個(露營場管理要點)辦法,我們要規範的是哪一些行為)

然而由於目前"露營場管理要點"尚未有對應母法,因此按照現行超過7成露營場位於的"農牧或林業用地"來看,必須套用在"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",因此政府試圖從這部法律中,找出解套,希望在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的容許使用附表中,放寬增設營位等相關設施,讓業者得以藉由"免經申請許可",作為露營場合法依據,但遭外界質疑,會有審查漏洞。

(時代力量立法委員 陳椒華:
放在需經申請許可的部分,比較合乎國土保安,跟土地管理的需求,尤其在農牧用地 林業用地,做電線桿以外,做農業的使用以外的容許使用,都是要需經申請的,所以如果露營場去打破這個慣例,未來對國土保安其實是負面的)

面對露營場設置,若納入附表中,該如何規範? 各界存在不同意見。不過立委伍麗華解釋,"免經許可"並非照字面解釋,不用經過任何審查條件,而是代表"取得進入審查的資格",因此兩者都需經過嚴謹把關。

(民進黨立法委員 Saidhai Tahovecahe (伍麗華) 魯凱族:
針對我們觀光局提出這個版本,什麼是有可能圖利財團的部分,我們要去把它修掉,怎麼樣是不利於我們這些,真正小型規模露營場的,我們要把它定位清楚,才能夠真正符合到,國土保安 消費者權益,跟我們真正要幫助的,這些地方產業)

立委伍麗華也建議,應比照農牧用地中的休閒農業設施,在附表中不列需經或免經許可項目,直接在附帶條件中明訂,應根據露營場管理要點規定辦法,才能夠真正對症下藥。

對此26號立委陳椒華召開"露營場合法化爭議協調會",最終決議,要求交通部觀光局詳列免經與需經各要走的審查流程跟成本效益,供各界參考評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