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過數日搶修,高雄桃源區勤和到復興段便道終於開放限時通車,但這個月11號,勘災過程不幸落水的桃源區代表謝宜真,至今依然下落不明。
(謝宜真家屬 Aziman 布農族:
希望那個謝宜真代表找出來她的屍體,找到我們才比較安心,找不到的話我們當然是要求工務局(段)現場落石的地都要全部挖完了以後,真的找不到的話沒話講)
除了不願放棄任何搜尋機會,讓家屬遲遲沒有向警政單位報案,另外也擔憂,若報案後,謝宜真將成為失蹤人口,不只相關權益受到影響,也將進入漫長的死亡宣告認定程序。依照《民法》規定,失蹤人必須失蹤7年,才可聲請死亡宣告;或可依據《災害防救法》,有事實足以確定失蹤者因災死亡,儘管沒有發現屍體,仍可在期限內,向法院聲請。但就怕時間越拖越長,監察委員浦忠成在了解家屬心聲後,特別呼籲相關目擊者儘速作證,協助進行死亡宣告程序,才能幫助家屬完成後事及撫卹事宜。
(監察委員 Pasuya Poiconx (浦忠成) 鄒族:
因為他們(目擊者)不報案(作證),警政機關就會當作失蹤人口來處理,就漫長的時間等待對他們家屬是很不利的)
(桃源區民代表會副主席 海舒勒‧巴拉非 布農族:
如果都找不到(謝宜真)是否可以用目擊者的口述,從寬認定死亡)
包括桃源區民代表會副主席海舒勒再次轉述家屬心聲,這次若以失蹤案處理,將使謝宜真家屬經濟陷入困境,因此懇請政府,能以專案方式從寬認定為"因公死亡事件",並從寬認定後續撫卹,早日協助家人度過難關,回復正常生活。